各有關項目(課題)負責人:
衛生局規定,對2008年(含)以來新立項的衛生局項目(課題),均按新規定進行結題前審計。請衛生局項目(課題)負責人,嚴格按照《審計告知書》(見內網科教科文件夾)規定,合理使用經費。對于《審計告知書》中嚴格限制的支出項目,務請避免超比例支出,以免影響正常結題。
請項目(課題)負責人將《資金使用情況表》和《資金審計情況匯總表》(一)(結題前審計)作為結題資料附在結題報告書中。
衛生局規定結題時經費審計流程如下:
1.所有科研(課題)項目提交結題材料前,由單位科教部門填制《資金審計提請書》交審計部門;
2.項目負責人會同財務部門填制《資金使用情況表》交審計部門;
3.審計部門出具《資金審計情況匯總表》(一)(結題前審計) ;
4.項目辦理結題六個月后,審計部門對結題后結余資金使用情況、會計處理、資金去向等開展審計,出具《資金審計情況匯總表》(二)(結題后審計),此表作為科研(課題)項目審計終結的標志。
科教科、審計科、財務科
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