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階段科研經費報賬審核過程中,發現一些共性問題,妨礙了經費報賬流程,如:
1.票據粘帖單缺項漏項,填寫不全;
2.一些開支如試劑、藥品、耗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僅有發票而無相應貨品明細清單;
3.培訓費與項目需要關系不明確;
4.出差超標使用交通工具;
5.通訊、交通(含燃油票)等費用超標,且不能以科研項目內容(如流調項目下現場等)說明其使用的合理性。
為加強醫院科研經費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促進我院科研事業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近階段科研經費使用中出現的若干問題,重申注意事項如下:
1.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均為醫院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確?蒲薪涃M?顚S。
2.科研經費的使用實行課題負責人負責制。課題負責人應嚴格按經費預算執行,企事業單位委托的科技項目,經費的使用嚴格按合同執行。課題負責人須對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負責。
3.科研經費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地方及醫院有關法規制度的要求,嚴格遵守各類開支標準的規定,其中差旅交通工具的使用,不得超標,多出部分自付。具體規定可參照內網《關于出差人員乘坐高鐵及動車組列車座位等級及報銷問題的通知》(財務科 2012-11-5)。
4.各類科研經費均不得開支的項目包括:與課題研究活動無關的宴請、非科研用房物業管理費、娛樂場所消費、旅游費用、福利費用、罰款、捐款、贊助及其他與科研項目無關的費用。
未盡事宜,在經費票據審核中,科教科會予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