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附院: 中華醫學科技獎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根據醫會科評函[2008]123號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申報項目的要求 1. 全面完成科研合同、計劃和任務書的各項要求,技術資料完整準確。 2. 沒有知識產權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的爭議。 3. 反映推薦項目主要科學技術內容的論文必須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正式發表。自然科學類研究成果的論文應正式發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國內外同行引證! 4. 經過由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醫藥衛生科技項目查新咨詢單位查新檢索,且查新咨詢報告書的出具時間為2008年1月1日以后。 5. 推薦項目的原始技術資料應由所在單位檔案部門歸檔并出具證明。 6. 凡涉及使用實驗動物的項目,應提供清潔級以上醫學實驗動物合格證和動物實驗設施環境的合格證明。 7. 應用性技術成果必須經過實際驗證并具備推廣條件或已推廣應用。儀器、器械、設備等研究項目,應取得國家批準和可以生產的證書及完成市場準入并形成批量生產規模,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系到人身和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如食品、基因工程技術產品等,必須要取得主管機關批準。 9.我國學者與外國機構和學者合作的項目,其主要學術思想和主要研究工作應為我國學者提出和完成,并由國外合作者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10.技術標準項目應正式頒布并實施兩年以上。 11.計算機軟件開發和應用的項目須完成衛生部有關計算機軟件鑒定的程序后推薦。 12.重大研究項目原則上應在全面完成后一次推薦。 13.醫學科普作品應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開出版發行兩年以上的作品。包括醫學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指以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等為載體的公開發行的科普出版物)?破照撐、科普報紙和期刊、外國語言文字撰寫的科普作品、國民學歷教育的教材、實用技術的培訓教材、科幻類作品及科普翻譯類作品不列入獎勵范圍。 14.未能通過評審的項目,在此后的研究工作又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推薦。連續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項目,如再次推薦須隔一年。 二、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1.《中華醫學科技獎推薦書》或《中華醫學科技獎推薦書》(國際科學技術合作)和《項目摘要》請在中華醫學會網站www.cma.org.cn查詢或下載。 2.申報材料的規格及裝訂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 (1)《項目摘要》要求中文一式121份,英文一式4份,不需裝訂,裝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項目名稱、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推薦單位及日期。 (2)《推薦書》及其附件和技術資料需分裝成兩冊,要求一式5套。裝訂《推薦書》等材料時,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環。 上冊:《推薦書》及其附件(附件目錄、《科學技術成果登記表》、科學技術評價證明、應用證明、國家發明專利證書及發明權利要求書復印件、查新咨詢報告書、被他人引用情況檢索、其他證明)裝訂為一冊!锻扑]書》要求至少一份為原件,并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為原印模,簽名為原筆跡。 下冊:主要論著及技術資料(下冊首頁格式(網站下載)、主要論著目錄、主要論著、技術資料)裝訂成一冊。技術資料指技術合同或計劃任務書、研究報告等。 (3)推薦醫學科普項目者,需提交4套參評的醫學科普作品。 (4)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請提交《2009年中華醫學科技獎推薦項目回避專家申請表》一式2份,每個項目所提出的回避專家人數不得超過2人。 (5)電子版文件1份,內容包括:《推薦書》、《項目摘要》。 三、申報材料請于2009年3月10日前報送至學?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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